环卫清扫保洁要求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6-04-12 16:38   5777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一、市政道路(公共场所)的清扫保洁 
1、保洁垃圾应袋装,及时清运。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,做到垃圾不过夜。 2、保洁时间内没有垃圾杂物或影响景观的落叶、粪便及动物尸体等严重影响环境的情况。如有,要进行及时清理 3、道路(公共场所)没有纸巾等废弃物,城市建筑物外墙、设施和树木上没有乱张贴、乱涂画的广告、晾衣服杂物、明显污迹等情况。如有,要及时清理。 
二、清扫保洁按下列要求进行作业 1.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、安全反光背心或反光衣。 2.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、车流情况,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 式,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,以免发生意外。 3.清洁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,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,特别在清扫 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,注意来车。保洁小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。 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,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醒目的路障,并做好防护措施。 4.机械化清扫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排除。 5.机械化清扫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和坏车灯(大车),司机必须穿反光衣。 6.清扫车作业时,最快速度不能超过8公里每小时,正常速度为6— 7公里每小时。 7.机械化清扫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,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,礼让 行车,注意行人的安全。 8.垃圾压缩中转站压缩设备、抽水泵站等注意日常保养维护,并做 好检查维护记录。 9.有工具房的路段,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,保持工具房整洁。无工具房的路段,不得将工具摆放在人行道上,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, 并摆放整齐,不得影响观瞻。 10.清扫保洁的过程中,遇有人乱丢、乱吐时应用文明、礼貌用语劝阻,情节严重的,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处罚。
三、道路按间隔50米设置果皮箱,果皮箱垃圾每天清运两次以上, 以确保垃圾不满溢为标准,果皮箱每2天清洗1次。市政道路公共汽车上落站点要单独设置废物箱,人流量大的上落站点要设置2个以上的果皮箱,其清洗、清理规范同一类管区道路。果皮箱、砂井盖如有损坏或遗失的,必须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。 
四、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冲洗 
机动车道及人行道:每周冲洗1次,每月冲洗两次,商业步行街每天 冲洗1次,道路冲洗要达到基本见本色。运输液体、散体货物、运土车辆造成的道路污染,以及人行道上的香口胶渣和路面的明显污迹要及时组织清理。 
五、垃圾的收集、运输 
1.收集点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。(1)垃圾收集点位置适宜,方便居民投放,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 米。一般用砖混垃圾屋、玻璃钢垃圾箱(桶)、塑料垃圾桶等容器收集垃 圾。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,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。 (2)垃圾收集要采取密闭方式,禁止用箩筐及露天垃圾桶、敞口垃 圾池等收集垃圾。 2.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的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(1)保洁员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1天至少收集两次,做到垃圾不满溢, 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整洁,无散落、存留垃圾和污水。 (2)垃圾收集容器、收集设施应无残缺、破损,封闭性好。收集容 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1次,做到外体干净,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、污物。 (3)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,无积压。家用电器、沙发等粗大垃圾应 按指定地点存放,预约上门,用专用车辆定期清除。 (4)按规范设置垃圾中转站,站点要做到硬底化,有给排水设施, 并有专人管理。 (5)垃圾中转站点有规范标志牌,并公布站点名称、作业时间、投 诉电话。转运过程不占道,不妨碍交通。 (6)垃圾中转站点根据垃圾量的大小确定清运次数,每天至少清运 两次(上午、晚上各1次),确保垃圾日产日清。 (7)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,将垃圾桶、地面、墙壁清洗干净,做 到站内外场地整洁,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,无积留污水。 (8)垃圾收集站点及转运站每周喷洒药物两次,在可视范围内,站 内苍蝇应少于6只/次。 3.垃圾运输须符合下列要求 (1)城市生活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,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。 (2)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、撒、拖挂和污水滴漏。吊桶垃圾 车应加盖,不得超高超载、挂包运输垃圾。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 装置,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,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,将污水排 放干净,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,防止沿途洒漏。在垃圾处理场(厂) 卸完垃圾后,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。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,确 保完好,不泄漏污水。 (3)运输垃圾应按规定的时间、路线行驶,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。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,不得乱倒、乱卸、乱抛垃圾,在离居民住宅 很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,应尽量避开早晨、中午时间,并减少噪声。 (4)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,车况良好,车牌号码完整,车门喷 印清晰的单位名称,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。运输作业结束,应将车辆 清洁干净。 (5)不准私自挪用或执捡废品。 (6)承包方须按发包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垃圾。
六、公厕管理 1.公厕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粪污水,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, 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。 2.公厕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。 3.厕内地面、墙壁、门窗、粪槽、池斗、自动冲水器、洗手盆、水 龙头等厕内设施设备保持完好。厕所管理间不能改变功能,挪作他用。 4.公厕应按《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》合理布局,并按《环 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》设置导向标志牌。管理守则、卫 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应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,便于市民监督。 5.公厕每天全面冲洗1次,并随时保洁。
七、排水渠道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.下水道必须保持畅通,排水井口无垃圾、杂物积存。清扫人员在 清扫、保洁过程中不能将垃圾、杂物扫落砂井。检查井及雨水井、下水道如有损坏必须要及时更换(雨水井及检查井要用水泥纤维型)。 2.保持河涌干净、整洁,没有漂浮物、垃圾及杂物。3.清出的河涌垃圾必须及时清走,在清运过程中,要作密封、覆盖。 不能沿途洒漏,工作完成后,必须维护好周围的环境卫生。 4.河涌运输船只要遵守水上交通规则,不能乱停乱放。下班后,专 人锁好船只,以防被盗,并统一集中、专人管理。 5.搞好河道保洁资料的收集、统计、汇总和上报等工作,建立健全各类业务管理台帐。 
八、排水、排污管道应保持畅通,污水、污物不得外溢,雨后积水 应及时排除。排水、排污管道沉淀物原则上应低于5厘米。 
九、其它工作 1.上班时对人为破坏环境卫生或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。 2.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。 3.有紧急情况下积极组织抢险。 4.对卫生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。 5.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、防火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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